为加强我院学生党员的日常管理,提高学生党员的综合素质,明确党员的权利和义务,使党支部更好地开展工作,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。根据学校党委和院党委的要求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细则。细则如下:
一、所有党员必须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重要理论;坚持学习党的基本知识,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、政策,始终坚持理论学习,提高思想政治素质,将理论运用到工作、学习和社会生活中,并且要起先锋模范作用。
二、合理处理好工作、学习和生活三者,做到三者都不误。
三、所有党员必须遵守党组织的一切规章制度,坚持个人服从集体,下级服从上级,在重大问题上服从党组织决议,拥护共产党的领导。
四、所有党员在任何一件事上都必须有集体荣誉感和团结意识,不得搞小团体主义,不计个人得失,不发表不利于团结的言论,不做不利于组织团结的事。若发现内部产生不和谐、不利于支部发展的情况,必须及时上报党组织并处理,防止一切危害集体的不利因素蔓延。
五、所有党员必须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去为学生服务,坚决做到从学生中来到学生中去。并在学生群众的监督下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,更好的提高自身,更好地走向学生群体中去。
六、所有党员不得做出违反学院或者组织的相关制度,如作弊或协助他人作弊等不良行为。
七、学生党员(正式党员)每半年以书面形式向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、学习等方面情况,汇报要求实事求是。预备党员原则上每个月(至少每两个月)以书面形式向支部汇报一次思想、工作、学习等方面情况,汇报要求实事求是。
八、要求所有学生党员必须依时参加组织生活,如有特殊情况,请按《菲律宾欧博网学生党员请假考勤制度》进行处理。
九、学生党员要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,服从指挥,积极认真地配合完成工作任务,如未按要求完成任务者,视其情节轻重,要求该党员及时作出口头检讨或写2000字以上检讨书,并于下一次支部会议上公开作出检讨。
十、预备党员中凡属以下情况应延长预备期(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,最长不超过一年):
(一)凡受到院严重警告及以下处分的预备党员,要对其进行为期三个月的教育整改工作。视其整改的效果,经支部讨论研究后决定其是否如期转正。
(二)凡受到院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半年以上。
(三)入党时存在的缺点,在预备期间未改正或改正不明显的。
(四)入党以后在思想、学习、工作上出现严重错误的。
(五)入党以后对自己要求不高,总体表现一般,先锋作用不明显的。
(六)未经允许无故缺席支部会议、支部组织生活达两次或两次以上的。
(七)被延长预备期的预备党员,在延长期间继续接受教育和考察,认真反省存在的问题和不足,努力改正缺点和错误。延长期满,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明显好转,符合党员条件的,可以转为正式党员;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无明显好转,或者出现了其它不符合党员条件问题的,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。
十一、本制度由菲律宾欧博网党委负责解释。
十二、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。